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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怎么规定的

来源:厦门会计培训学校 发布时间:2018/11/20 16:06:24

导读:在职的工作人员,企业的财务人员每个月都要核算个税的扣除金额是多少。尤其是现在个税海格之后,很多之500月薪达到起征点的,现在起征点为5000元,所以这个内容的更改,对于会计来说,计算需要谨慎了。那么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怎么规定的?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怎么规定的?

答:工资薪金税目的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有: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为应纳税所得额。另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1300元。即:

(一)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二)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三)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四)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也即个人领取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怎么规定的?

住房公积金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是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

根据2005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事业单位按照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按照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从事相关会计行业的财务人员,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怎么规定的?希望这个相关的会计准则税务规定,大家都能够好好掌握以及注意其中的条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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